今年来,长安区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为统领,不断提升政治站位,主动担当作为,全力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更加规范,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机制,加大宣传、加强监管、推动落实,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。
一、强化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
一是继续加强政策法规学习。通过对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《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(试行)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,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筹备制作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应知应会手册》,聚焦机构设置、编制管理、监督问责、实名制管理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5个方面,并面向全区各单位发放,提高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知晓率和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意识。
二是抓好宣传筑牢思想防线。结合实地核查,开展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《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(试行)》现场培训,并普及12310投诉举报电话相关内容,使各部门、各单位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,压实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“第一责任人”的职责,牢固树立“编制就是法规”的意识,坚决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。
二、强化机构编制事项全流程监管
一是事前深入调研。由业务科室通过走访、座谈调研方式了解情况,全方位掌握部门(单位)履职情况,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,在合法、合规的基础上,合理统筹安排机构编制资源。
二是事后跟踪问效。围绕市委编办的工作安排,详细梳理近年来机构编制批复文件,对批准设立、更名、挂牌、撤销等机构和相关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进行实地核查。对空编、未及时配备干部等问题,督促有关部门(单位)限期整改,并跟踪督导整改情况。
三、强化机构编制政策落实
一是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。向区委巡察办发出工作函,详细列举机构编制工作清单,将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相关要求落到实处。
二是对重点领域实行跟踪式督查。对长安区教育系统的“空壳学校”进行了实地核查,对处于“无学生、无教师”的空置状态的学校提出意见,建议撤销,收回相关事业编制注入周转池,并督促教育部门做好教师分流等工作,切实做到精简机构,盘活机构编制资源。
来源:长安区委编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