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以来,碑林区紧扣全省“三个年”及全市“八个方面重点工作”的决策部署,坚持把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、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,持续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、标准化、精细化管理水平。
一、把握“三个坚持”,促进权责清单管理规范化。坚持依法依规。按照“法无授权不可为、法定职责必须为”的要求,严格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、简政放权工作、机构职能调整为依据,对全区各部门承担的“9+X”类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和动态调整,清理一批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权力事项,规范一批职能职责划转的权力事项,补充一批上级委托下放的权力事项。坚持权责一致。以打造行政权力运行的责任链条为主线,全面梳理、明晰、界定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,充分结合职权分类和工作实际,为每一条权力事项合理划定责任环节,确保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与责任承担主体相一致,实现“有权必有责、失责必追究”,让权力不再任性。坚持应进必进。按照“谁编制、谁调整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夯实部门的主体责任。以原有权责清单为底本,对比上级部门权责事项、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、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现有各类行政职权清单,逐项、逐条、逐款分析研判,逐一核定部门权责事项,确保权力有人领、事权无缺漏。
二、落实“三项机制”,提升权责清单管理标准化。深化“学习培训机制”。选派业务骨干到市级联审组跟班学习,全面掌握此次调整的具体要求及政策口径;结合“青年干部先锋说”开设专题,详细介绍权责清单的背景意义、碑林区的基本情况及调整的迫切需求,引导全办干部先学一步、学深一层;在准确把握上级标准口径的基础上,印发动态调整通知,明确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等11家部门作为首批动态调整单位,通过电话、微信工作群及时为各单位答疑解惑,积极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。健全“集中审核机制”。成立由区委编办、区司法局、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成的权责清单联合审核组,完善由区委编办统筹协调,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审工作机制;研究商定“三审”工作流程,即:编办初审、集中联审、会议终审,严格按照审核程序、标准对部门报送的1359项权责事项进行审核;重点审查清单有无遗漏、事项是否合法、内容是否清晰、依据是否有效、表述是否规范等,做到纵向上与市级部门衔接、横向上和兄弟区县对比,确保清单职权法定、依据充分,事项完整准确、不重不漏。拓展“问题反馈机制”。联审结束后,由区委编办牵头,对审核意见逐部门逐事项进行分类汇总,形成《联审问题反馈意见》,经联审组成员单位确认无误后,向相关部门书面进行反馈,共计形成反馈意见6类42项。对情况复杂、问题较多的5家部门,主动上门“会诊”,研“病灶”、开“良方”,实现工作质量、效率双提升,保障工作高效闭环。目前,已完成8个街道和9家部门655项权责事项的优化调整工作,事项赋码和平台发布正在稳步开展。
三、做到“三个结合”,推动权责清单管理精细化。将权责清单与部门“三定”规定有机结合。此次权责清单修订,始终以“三定”规定为核心,细化部门职责“颗粒度”,厘清不同部门在“一件事”、“一类事”上的职责分工,减少推诿扯皮,实现“三定”规定精细化延伸、可视化呈现、清单化表达,切实维护“三定”规定权威性。将权责清单与解决工作实际有机结合。将权责清单运用贯穿到职能部门运行的各环节、全流程,促进权责清单与部门履职产生“化学反应”,实现“依单履职、依单问责”,提高职权行使“免疫力”,有效避免“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”等问题,推动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。将权责清单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机结合。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、服务群众办事作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利用网络、电子屏及时向社会公布,通过“亮”清单、“晒”权责,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清晰的政策指引,营造了风清气正、清朗纯正的营商环境。
下一步,碑林区将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街道事权下放等工作,不断推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,持续加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,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基础性制度作用,为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机构编制力量。
来源:碑林区委编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