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是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。近期,莲湖区委编办以农贸市场管理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登记等问题为突破口,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优势,坚持三项原则,联系协调有关部门,进一步明确部门间职责分工,有效提升部门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。
坚持职责法定,
依法依规确定部门职责分工
农贸市场、商品交易市场(批发市场)等各类市场规范管理始终是基层治理的难点所在。为此,区委编办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陕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》以及部门“三定”规定,研究制定《关于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职责分工意见》,明确由区商务局负责规划布点建设,区审批局负责开办审批,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与执法的职责分工意见,有效解决各类市场“群龙治水”、“三不管”等问题。
坚持一线工作,
实地调研充分听取意见
机构改革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以来,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正在逐步修订完善中。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,目前,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登记因缺少直接明确的法律规定产生了“办证难”问题。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,区委编办主动走访区残联、区卫健局、区审批局、区民政局等4家单位,调研问题产生原因,听取解决意见,研究形成《关于明确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服务职责的意见》,确定了注册登记、监管服务等具体工作环节中的责任单位,强化了审管联动要求,形成了主次明确、分工配合的闭环作业效果。
坚持关口前移,
打通职责落实“最后一公里”
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对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十分重要,为及时发现部门职责交叉问题,区委编办积极从事后“断官司”向事前“定职责”转变,主动加强与区审批局联系,由体制改革科直接对接区市民中心“办不成事”窗口,建立定期双向反馈机制,第一时间收集掌握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急事难事,第一时间发现部门推诿扯皮问题,第一时间协调推动部门认领工作和履职尽责,让企业和群众在莲湖“没有办不成的事”。
撰稿人:莲湖区委编办